网传通知要求各地叫停霾预报预警是真是假?
- 来源:新京报
- 2017/1/20 10:41:4537600
网传通知要求各地叫停霾预报预警
网上流传的通知由中国气象局“科技与预报处”发往“各省辖市气象局,各直管县(市)气象局,省气象台”,通知中称:2017年1月17日18:36分接中国气象局预报司电话通知,要求立即停止霾预报预警工作。通知要求,“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即刻停止制作和发布霾预报预警产品”。
据央视报道,中国气象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这个暂停霾预报预警业务的通知只是个“内部通知”,并未对外公开发布。“叫停”的原因是因为之前气象局与环保部门在发布霾相关信息时,有时会出现不一致的情况。
该工作人员表示,将出台一个联合工作机制,以后霾预警该怎么发,由谁来发,会有一个会商机制。在新机制下,不光是环保部和气象局,还有其他相关单位,一起会商后,统一由一个部门发布。
联合工作机制如何开展尚未确定
此种说法也在北京市气象局方面得到印证。对于如何避免霾和重污染两种不同“口径”的预警引发公众误解,市气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市气象局已经和市环保局进行对接,两家单位将共同研究怎么能更合理地、更科学地做好霾和重污染的预报预警。
中国气象局相关工作人员向媒体表示,目前关于气象、环保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工作机制细节还在征求意见,而至于何时会建立起这种机制,这名工作人员表示,“应该会很快公布”。
虽然通知中要求“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即刻停止制作和发布霾预报预警产品”,但记者看到,部分省气象台昨日仍在发布霾预警,比如吉林省气象台于18日13时32分发布了霾黄色预警。但是,在中国天气网上,已经没有全国霾区预警图。而17日上午的霾区预报显示,18日,河北、山西等地仍有重度到中度霾。
焦点
两种预警并存带来哪些困扰?
专家:曾同一天出现霾橙色预警和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
自2012年底,北京发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以来,霾预警、重污染预警已在北京并行多年。虽然霾预警早于重污染应急预警,但是在霾预警的发布上,气象部门的标准也经历了多次“摇摆”。
“其实关于霾是什么东西,气象部门是说不清的,所以大家早将其称为:来历不明的视程障碍物”,一位不愿具名的气象专家向记者表示,在预警方面,霾预警标准变化也较大,初霾预警主要依靠能见度和空气湿度判断,2013年又将PM2.5浓度作为预警指标之一。
这位专家告诉记者,在2013年霾预警信号标准修订前,霾预警只有黄色、橙色两级,2013年增加了霾红色预警,分别对应中度霾、重度霾和严重霾。“但是,北京市气象台至今未发布过霾红色预警”,这名专家表示,即使在北京2015年冬和2016年冬先后三次发布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时,市气象台高也只发布了霾橙色预警。
据介绍,2015年12月7日,北京市发布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但紧随其后,气象台却只升级发布了霾橙色预警。
据人民日报报道,环保部和中国气象局表示,由于评价指标体系、分级标准和发布流程等方面存在差异,环保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与气象部门发的有时存在不一致,给公众认知和地方政府应对工作带来困扰。
“我觉得停止发布霾预警后,就不会再有这种混乱的局面,而且PM2.5的监测本来就是环保部门的事情,气象局发布霾预警还要参考环保部门的监测数据,再自己发布预警,没有必要。”该气象专家表示,但此次“撤得确实有点太突然”。
两种预警哪种应对举措更有力?
霾预警只是健康和安全提示;空气重污染预警应急措施具有强制性
“毫无疑问,在应对举措的力度上,空气重污染预警将大比分胜出”,国家城市环境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员彭应登表示。
首先霾预警的发布单位是北京市气象台,气象台内部会商决定后就可自行发布;而空气重污染预警,虽然需要由环保部门组织会商对未来空气质量进行预测预报,但发布权却在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在红色、橙色别预警发布时,设在环保局的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还要向市应急办提出发布预警建议,经批准后,由市应急办组织发布。
2013年,北京空气重污染应急被纳入全市应急体系统一管理。空气重污染的预警级别,直接反映了全市各部门的响应级别,预警一旦发布,应急措施就具有强制性。比如,在橙色预警启动时,全市国一、国二车辆禁止上路,部分工业企业停限产;而在红色预警启动后,停限产企业范围进一步扩大,幼儿园、中小学停课,全市机动车单双号行驶。
而相比之下,气象局发的霾预警,很大程度上只是生活参考、健康和安全提示,不具备强制性。
比如,在霾红色预警发布时,提示公众停止户外活动,关闭室内门窗,等到预警解除后再开窗换气;外出时戴上口罩,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外出归来,立即清洗唇、鼻、面部及裸露的肌肤等。
空气重污染预警是否会有变化?
环保监测部门仍会按原来方式路径,发布关于空气质量的预报
新的联合工作机制还未出台,但霾预警已经叫停,重污染预警是否会有变化?在此期间再出现PM2.5重污染天气该怎么办?从环保部门了解到,目前,环保监测部门仍按原来方式路径发布关于空气质量的预报,重污染天气预警工作机制暂时也没有变化。
据了解,2016年底,《北京市气象灾害防治条例》修订中拟将霾列入“气象灾害”范畴,曾引发环保及气象两方面专家的广泛争论。多位环保专家出面反对在《条例》中将霾列入“气象灾害”,担心此举为“政府治霾脱责”,而气象方面的专家则认为,气象部门对霾的监测预报由来已久,将其列入“气象灾害”范畴,有利于协调多部门更好地应对。目前,此事尚无定论。
国家城市环境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员彭应登建议,对于霾的应对,应进一步区分尘霾和灰霾,尘霾是一种自然灾害或准自然灾害,即使在没有人类活动的地方也会发生,人类对此类天气较难干预,所以自然尘霾应让气象部门进行预报预警;而灰霾主要是人为污染造成的,需通过改变人类活动例如减少污染物排放等措施,才可以减轻或消除,所以灰霾应让环保主管部门进行预报预警。“通过细分的分工协作,才能更好地发挥两个专业部门的作用,为政府和大众提供更为可靠的实用环境信息。”彭应登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