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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已经余额不足 盘点科技巨头纠纷

来源:中细软知识产权
2016/12/14 15:23:0430100
  【中国安防展览网 媒体导读】 从年初到年末,从2015年到2016年,就像一幕幕*谢幕的舞台剧,各种纠纷此起彼伏轮番上演,秉持“怼死你不偿命”的理念,高速发展的科技领域弥漫上一股浓郁的战火硝烟。

2016年已经余额不足 盘点科技巨头纠纷
 
  2016年余额已经到了严重不足的时刻,回顾这漫长的一年,知识产权界又发生了许许多多的精彩撕逼故事,领域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今天就简单梳理,带领大家回顾这一年的磕磕绊绊。
 
  一、苹果与三星:相爱相杀 终有眉目
 
  作为为的两大*级智能手机制造商,三星与苹果之间的纠葛从未停歇,苹果起诉三星侵权的这件事,断断续续六年之久可谓“世纪之战”,前阵终于有了些眉目。
 
  美国法院判定三星侵犯苹果iPhone的三项设计,要求三星向苹果赔偿3.99亿美元。三星也承认侵犯苹果的三项,但认为赔偿金额不合理,终上诉到高法院。
 
  中细软获悉,美国高法院近日作出裁定,认为虽然三星侵犯苹果设计,但无需赔偿如此大的金额。案件将重新在下级法院继续审理,决定新的赔偿数额。
 
  苹果与三星侵权诉讼不计其数,能言大者当属“三星抄袭iPhone”。“二虎竞食,必有一伤”,三星能伤多重,我们还需拭目以待。
 
  二、高通与魅族:痛下杀手 一磕到底
 
  2016年6月份,因长期拖欠高通使用费,魅族被高通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要求索赔5.2亿元。原因是后者侵犯其3G、4G通信技术。随后魅族给出回应称,本着尊重知识产权的原则,他们仍愿意与高通谈判,但是却遇到了很大的困难。
 
  高通表示,目前已有包括华为、小米、OPPO、vivo等销量位于中国市场前列的手机厂商在内的110家中国公司与其达成了许可授权协议,并且均与上述整改方案内容一致。但目前魅族尚未与高通达成许可授权协议。
 
  高通新声明称,他们已在美国、德国和法国采取行动处理魅族侵犯公司的问题。魅族对此事做出了回应,称愿意为付费,但是需要合理的费率,但是高通方面认为魅族一直采用拖延战术,今年以来,多次针对魅族进行了多次上面的行动。
 
  一个霸道总裁磨刀霍霍,一个傲娇魅族孤军奋战,看来“搞机”要想趾高气扬还是要有强大的自主研发能力啊。
 
  三、百度与搜狗:水火不容 针锋相对
 
  2015年10月起,搜狗陆续以其自有及被许可使用的17件两次起诉百度侵权,诉讼标的高达2.6亿元,被称为“互联网维权案”。随后百度对全部涉案向复审委员会提起了无效请求。
 
  搜狗、百度分别是输入法领域的前两名,占据了绝大部分的市场份额。该案涉及重大经济利益,社会影响力极大。前段时间,*局复审委员会对该案所涉的17项已全部做出审查判定,其中,7项维持全部有效,5项部分有效。
 
  不管终百度和搜狗的输入法技术到底是谁侵犯了谁的权利,两家企业用重金“制造”的诉讼案件应当可以视为企业的一种诉讼战略。
 
  无论结果何去何从,“互联网案”肯定会倒逼企业自主创新,促进中国互联网企业保护和捍卫知识产权的意识。
 
  四、华为诉三星:主动出击 亮剑三星
 
  2016年5月份,华为对外宣布在中国和美国同时对韩国三星公司提起知识产权诉讼。华为在诉讼中要求三星就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对华为进行赔偿,这些知识产权包括涉及通信技术的高价值和三星手机使用的软件。华为认为其有权获得合理赔偿。
 
  华为提交给加州北区美国地区法院公开的起诉书信息显示,华为在美国起诉三星电子、三星电子(美国)和三星研究院(美国)侵权,涉案主要是涉及LTE标准的通信技术。简单说,华为在美国向三星发起的诉讼,主要涉及的通信技术,而非终端产品。
 
  华为起诉三星侵权并索赔8000万元,涉及的属于智能手机相关。
 
  五、苹果与佰利:以小博大 以弱挑强
 
  2016年5月10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依据《行政执法办法》审理后,作出一份《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书》,责令苹果公司停止销售、中复公司停止许诺销售和销售iPhone 6和iPhone 6 Plus两款手机。
 
  因为经过比对,苹果公司的iPhone 6和iPhone 6 Plus两款手机与深圳佰利公司的“手机(100C)”虽存在一系列的差别,但均属于一般消费者难以注意到的微小差异,故应当认定二者无显著区别,落入涉案的保护范围。随后,苹果公司和中复公司不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
 
  小编总结,保护不分企业大小,积极进行保护才能更具话语权,不受制于人。
 
  六、日亚化学与亿光(中国):同出一行 是非难解
 
  LED大厂日亚化学在2016年3月4日,于中国起诉控告亿光电子中国子公司,以及亿光授权经销商北京都城亿光电子器件销售中心,侵害日亚化学基于其YAG相关。
 
  在今年的3月份在记者会中,日亚化学强调定将极力捍卫自家及智能财产权,同日随即发布另一起诉讼事件新闻稿,表示已向中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控告亿光中国子公司及经销商侵权。
 
  亿光为反击日亚化学移动,稍早也发出新闻稿回应,指日亚化学“以诉讼干扰市场”。并且分别在各主要地区,对日亚化学提出白光LED家族无效举发,且在多国法院已获判定无效。亿光相信,各国上诉法院将维持无效之原判决。
 
  一个宣称将全力捍卫客户及股东权益,一个强调定会极力捍卫与智财权,愈演愈烈的缠讼让双方的关系渐行渐远,更加恶化。
 
  七、路虎与陆风:雷同设计 真假难辨
 
  捷豹路虎中国此前就陆风汽车抄袭其极光车型的外观设计向法院起诉。6月中细软获悉,虽然路虎极光和陆风X7先后向*局申请了外观,并获得了权,但在此案中,终*局判定双方的均无效。
 
  复审委员会认为:陆风X7与路虎极光在外形设计上有多处相同,因此,根据法第46条第2款的规定,判定陆风X7外观设计权全部无效。但同时,路虎揽胜极光双门版与四门版设计过于接近,四门版先于双门版上市,而根据法第23条第1款规定,“授予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
 
  外观设计侵权判定,是以普通消费者的审美能力为标准,还是以外观设计专业技术人员的审美观察能力为标准,确实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小编觉得捷豹路虎起诉陆风,很有可能是一场持久战。
 
  近年,由纠纷引发的大战不断上演,一方面说明了保护意识在各行各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另一方面说明对企业发展的核心作用越发凸显。(原标题:2016年科技领域八大纠纷事件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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