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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消防总队正式组建网络视频督察队

来源:人民网-云南频道
2016/11/21 11:54:4433292
  【中国安防展览网 城市在线】 为进一步规范总队网络视频督察工作,充分发挥网络视频督察监控平台作用,提升网络视频督察工作效能,有效发挥“督促、查纠、服务、保障”职能作用。近日,云南消防总队制定出台方案,正式组建成立总队网络视频督察队,全面开展网络视频督察工作。


云南消防总队正式组建网络视频督察队
  
  云南总队明确,网络视频督察队是组织实施网络视频督察工作的职能部门,队长由分管司令部作战指挥中心的副参谋长担任,队员由总队当日值班长、作战值班员、专职值班员、值班助理、应急通信保障分队人员和其他部门相关人员担任。网络视频督察队负责运用营区监控系统、会议系统、3G/4G图传、可视电话、卫星设备、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及外部互联网等信息化平台对部队执勤战备、灭火救援、安全保卫、监督执法和内部管理教育等情况进行督察。
  
  网络视频督察分为日常督察和专项督查。日常督察由当日日常值班人员(值班长、作战值班员、专职值班员、值班助理)和应急通信保障分队人员组织实施,每周对所有支队及直属单位至少督察1次,每个支队抽查大(中)队数量不少于总数的50%。专项督察即在节假日、重大消防安全保卫、执行重大灭火救援任务、部队进入二级以上战备等敏感节点对所属部队重点工作及专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网络视频督察,由计划实施网络视频专项督察的部门按程序逐级审批后组织实施。
  
  云南总队要求,网络视频专项督察应制定督察方案,督察时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作好督察记录,督察人员不得少于2人;督察结束后,应按照业务分工和审批层级将督察情况逐级报告。司令部作战指挥中心负责网络视频督察系统设备的日常管理,应急通信保障分队负责系统技术保障工作,确保网络视频督察系统状态良好、运转正常、上下畅通。督察部门应将网络视频督察情况存档备查,督察结果要向被督察单位及时反馈,对发现的问题应责令纠正、督促整改,定期下发督察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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