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11月1日起抓拍开车打电话不系安全带
- 来源:云南网
- 2016/11/1 13:27:4533749
昆明市11月1日起抓拍开车打电话不系安全带
在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可以看到,高清探头进行自动抓拍,所抓拍的图片完够清楚反映驾驶人的违法事实,且满足证据图片的使用要求。比如,一辆大货车驶过电子眼卡口时,驾驶人没有系安全带看得非常清楚。而一辆奔驰车上,驾驶人不仅没有系安全带,而且手上还拿着一支烟,也被电子眼“盯”上了。
公交车行车记录仪
通过向公交车发放行车记录仪,由公交车在行驶过程中对发现的“占用公交车专用车道”及“占用公交车停靠站违法停车”的违法行为进行记录,然后交由交警部门进行查处。目前,116路、8路、113路、7路、213路、2路、1路、26路等公交车已安装了这种行车记录仪。
昆明交警表示,公交车行车记录仪不仅抓拍上述两种违法行为,遇到其他交通违法行为时,也会进行抓拍。同时,交警还会采用“电子眼”抓拍和现场查处等多种手段进行处罚。
这样处罚
拨接电话可能会被扣2分;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被电子眼抓拍将给予50元罚款;,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被电子眼抓拍,将被给予150元罚款,如果能明确驾驶人的,还将记扣2分;占用公交车专用车道,予以100元处罚;占用公交车停靠站违法停车,予以200元处罚。
抓拍流程
1.高清“电子眼”所抓拍的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和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交通违法行为,全部自动抓拍录入;2.经过审检后将数据和信息上传到交通科技管控平台;3.然后由交警陆续发出告知短信和处罚通知书。
违法案例
驾车接打电话撞毁路灯杆
10月19日,在昆明西北三环(滇缅大道往海源寺路段),一辆正常行驶的云A牌号小轿车突然冲进了道路中央的绿化带内,随后撞上了绿化带中的路灯杆,受力后的车头掉转,停在了路中。事故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公共设施却遭了殃,绿化受损、一根灯杆被撞毁,肇事车车头部严重损坏变形。经交警调查,事故原因系该车司机李某某在驾车时接打电话所致。
6月26日,王某某驾驶“奥迪”牌小型普通客车接听手持电话并驾车沿民航路向环城南路左转弯行至路口时,遇行人孙某某沿人行横道步行横过环城南路行至该处等候通过,王某某未注意观察车前情况,其所驾车头左前部与孙某某身体相碰撞,致使孙某某倒地受伤。
6月1日,程某某驾驶“奥迪”牌小型轿车沿普吉路由北向南行驶时,实施妨碍安全驾驶行为(低头捡手机)时,所驾车车头碰撞车右前方同向行驶的梁某某所驾驶的“雅迪”牌电动车(载乘一人),后两车失控再次与同行的范某所驾驶的“雷爵”牌电动车相撞(后座载乘一人),致3车受损,两辆电动车驾驶人及所载乘人员受伤,造成伤人道路交通事故。
不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身亡
1月28日17时17分,马某某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开瑞”牌小型普通客车,沿春融西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彩云南路与春融西路交叉路口直行通过该路口时,遇段某某驾驶“途安”牌轿车沿彩云南路辅道由北向南直行通过该路口,双方制动避让不及,段某某所驾车车头与马某某所驾车车身右侧相碰撞,致马某某甩出其所驾车后当场死亡,两车不同程度受损,造成人员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2月20日,韩某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五菱”牌小型普通客车载乘两人,沿环湖南路由海口镇驶往呈贡方向。13时40分,韩某驾车以62公里的时速沿环湖南路由西向东行驶至环湖南路晋宁县兴旺村路段时,所驾车车头前部及车前挡风玻璃与道路上设置的水泥限宽墩相碰撞,致韩某当场死亡,车内所载乘两人受轻伤(经法医鉴定均为轻伤一级),车辆损坏,造成一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小常识
系安全带生还几率提高60%
在一次可能导致死亡的车祸中,安全带的使用可使车内人员生还的几率提高60%,在发生正面撞车时,可使死亡率减少57%,侧面撞车时可减少44%,翻车时可减少80%。
一组实验数据表明,开车过程中从手机铃声响起到接起电话短用了1.6秒,这1.6秒,如果时速30公里,汽车就会开出去13米,而如果是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速达到100公里,1.6秒就会开出去57米。在没有仔细注意路况的情况下驶出,一旦出现前车并线、减速等情况,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驾照记分周期这样计算
“一年12个月,到了年底,我驾照上的违法扣分不就能够清零了?”很多车主都把驾照记分周期理解成年初到年底,其实是错的。驾驶证的记分周期并非日历上的自然年,而是从驾驶员初次领驾驶证的时间来计算。例如:小李的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是2016年10月25日,那么,记分周期即2016年10月25日零时至2017年10月24日24时,以此类推。
驾驶证记分何时清零?根据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这些行为一次性记12分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3.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的;5.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6.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7.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8.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9.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10.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11.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这些行为一次性记6分
1.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2.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3.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4.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5.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6.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7.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8.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9.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10.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11.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12.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