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智慧城市建设 国内标准化工作如火如荼
- 来源:工控中国
- 2015/12/17 8:53:4513901
从2014年开始,“智慧城市”建设在国内掀起一波浪潮,进入到2015年,“互联网+城市”更是势如破竹。其实若将视野放到,其他国家同样热衷于智慧城市建设。与国外略显超前的是,在智慧城市范围的标准化工作中,我国智慧城市标准化工作处于稍稍的位置,国内的标准化工作也是如火如荼。
约500多个城市建设智慧城市
智慧城市建设在我国的热度是不容小觑的,截至2015年9月,我国95%的副省级以上城市、76%的地级以上城市,总计约500多个城市提出或在建智慧城市。除此之外,全国还有近300个国家智慧城市建设试点,上海、宁波、武汉、佛山等明确出台智慧城市相关规划,未来10年与智慧城市相关的投资有望达到2万亿元。可以说,智慧城市建设的春天已经来临。
我国智慧城市建设还将在“十三五”集中释放。“十三五”期间,新型城镇化将是内需增长的大动力,是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依托。其中,信息化成为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支撑,IT系统将成为核心业务系统及决策系统,而智慧城市就是信息化和城镇化的结合。
此外,中型城市未来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影响力会越来越大,这主要是由其税收、人口、信息化水平等多个因素所决定。和大型城市相比,中型城市的财政收入尚可,有较强的投资能力;有一定的信息化基础,但总体信息化程度有待提高,市场空间较大;智慧城市建设复杂度相对较低,投资收益高等。
路已铺好,“堵点”疏通很重要
从碎片式的智慧项目到连成片的智慧空间,智慧城市的路已铺好,但仍有“堵点”。重视硬件投入,缺少市民沟通参与;将关联性不大的建设项目归为智慧城市,增加社会对智慧城市建设的质疑;对优化城市发展环境,增强城镇功能和培育智慧产业的智慧顶层设计、实施部署力度不够;未形成性的智库体系,在公共角度思考、规划以及提供智慧城市知识的创新能力较薄弱……这些都是我国开展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的“堵点”。
从这些“堵点”中,我们可以看出,避免盲目跟风、重视顶层设计、尽快构建统一标准与平台,已经成为智慧城市建设的紧迫需求。尤其是顶层设计和统一标准平台。智慧城市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由于城市的历史、文化、资源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各不相同,智慧城市必然是围绕当地的战略定位、具体问题,制定顶层设计规划。而从当前各地的推进热潮看,尽快构建全国统一的技术标准,特别是数据互联互通的标准,会对减少未来的发展潜在障碍具有重要意义,因为标准化将在基础设施规划,管理和测量,产品、服务和系统,信息无缝对接和互操作性等方面支持“智慧城市”建设。
标准化建设的通用模式
慧城市标准建设不是白手起家、完全的从无到有,也不是对现有标准的简单挪用、生搬硬套,它需要立足于已有的标准政策,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组合创制、融合创新,对制定标准不够的领域,主动把缺少的部分补上去。这就产生了三种常用的标准化建设的方法:组合创制、融合创制和延伸创制。
组合创制:对已有标准进行组合完善,是标准建设中常用的一种方法。现有的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大家约定俗成的、消费者普遍认可使用的但没有创制成规范公布的标准都可以“为我选用或所用”。不要小看标准的组合创制,组合创制得好,同样可以体现水平。就像高明的厨师,通过不同的巧妙组合和制作,用同样的原料可以做出与别人不同的色香味俱佳的菜肴来。
融合创制:把组合以后磨合得不好的部分磨合好,是组合的升级版与深化。对已有的不能为我所用的标准,进行改造、调整、完善,使之与智慧城市相应业务需要的标准体系相融合。这就好比高明的木工面对尺寸不合适的木材时,把过长的锯短一点、过粗的削掉一些、过弯的刨掉一点,后才能“融合组装”成精美实用的家具。
延伸创制:对不够的标准进行创制,把标准体系中缺少的部分补上去。比如40%的标准没有,那就把已有的60%延伸出来把40%的标准补上,形成一体。智慧城市业务的标准建设,所需的不只是一两个标准,而是一套适合自己业务的标准体系。即使经组合创制、融合创制,仍然有部分短缺,这就需要自主创制标准。
国内智慧城市标准化工作
意识到标准化对推动“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性,一些城市、机构甚至一些大公司正在制定“智慧城市”的相关标准。就在昨天(12月13日),深圳地方团体标准《智慧城市系列标准》在北京,该标准为我国智慧城市的建设提供规划建设经验。《智慧城市系列标准》编制工作汇聚了包括深圳企业在内的全国智慧城市建设领域企业的实践经验、成功案例和先进技术,以惯例自下而上组织编制,是目前我国首部关注与智慧城市系统工程全生命周期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和服务所构建的智慧城市标准体系。该标准充分体现“互联互通”的理念,在智慧城市建设中能有效消除“信息孤岛”、避免重复建设。
无*偶,浙江也在推动智慧城市标准工作。在其编制的《浙江省智慧城市标准化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15年—2019年)》中,该省计划通过五年的努力,使得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得到全面加强,智慧城市建设标准化项目的试点示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智慧城市标准制修订率明显提高,参与和推动智慧城市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制定的能力明显增强,智慧城市建设标准化水平显着提升,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智慧城市建设标准体系和工作机制。
除了地方,相关机构也在推进标准化进程。目前,标准化组织(ISO)已同电工委员会(IEC)和电信联盟(ITU)展开合作,建立联合工作组推动“智慧城市”相关标准的制定。智慧城市互联互通的特性,决定各自为政推动标准化建设会出现“标准重叠”的现象,一盘散沙的做法是徒劳的,还会造成资源浪费。因此,相关组织加强合作,推动“智慧城市”标准化建设,同样重要。
后,从标准化建设的角度,对智慧城市建设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抓好标准体系建设。针对智慧城市建设中暴露的“缺乏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等问题,在国家和地方抓紧组织制定“十三五”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的重要节点上,将与智慧城市建设紧密相关的标准化工作作为规划的必要组成部分。
二是推进重要标准研制。在城市管理的总体框架下,结合标准适用范围的大小和针对性的强弱进行差别化的设计排布。除已着力较多的信息安全、基础设施、信息通信技术等领域外,更应从规划计划、过程管理、数据共享等当前急需和重要的标准着手,系统性推进。
三是重视和加强标准试验验证。通过标准的试验验证,为标准的大范围实施应用积累经验、探索路径,更有助于验证其在不同类型城市的广泛适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