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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实施意见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文章
2015/12/15 15:11:4915352
  【中国安防展览网 政策法规】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可以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2月11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实施意见》,要求相关责任单位研究搭建包括农产品信息溯源系统在内的“湖南智能农业云平台”,建立产品信息溯源制度,加强监督管理。以下为文件具体内容: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实施意见
  
湘政办发[2015]104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推进全省简政放权,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提高政府治理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监管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我省实际,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进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数据开放为抓手,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释放市场主体活力,推动湖南运用大数据工作实现新突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目标。采集、有效整合、充分运用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运用大数据的方法和技术,不断提高政府服务和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构建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和监管效率,降低服务和监管成本;推动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的有机结合,构筑的市场监管体系。
  
  二、重点任务和分工
  
  (一)贯彻落实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精神,以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为基础,加快建立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着力构建公民个人信用体系,实现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互联互通、信用共享,探索建立以公民*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尽快启用新的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017年底前完成所有登记证书的更换。(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编办、省公安厅、省民政厅、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省工商局、省、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时间要求:按照国家统一进度要求完成)
  
  (二)全面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继续深入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有序规范"三证合一"工作流程,强化技术支撑,加大宣传力度。(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省发改委、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时间要求:2015年12月底前实施)
  
  (三)建立多部门网上项目并联审批平台,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4〕59号)精神,加快建设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各有关部门按照统一标准分别梳理投资项目在线审批事项,将审批流程数据实时与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无缝对接,确保在线平台实现投资业务全覆盖、审批业务全覆盖,按时按质实现省市县纵横贯通,实现效能监察,推动行政管理流程优化再造。完善现有网上政务与电子监察系统,根据各部门特定需求定制审批流程与数据项。开发省、市、县市区三级许可数据交换系统,实现行政许可审批资源共享和许可决定自动上传公示。(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时间要求: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四)推动政府部门整合门户资源,提高政务服务水平。鼓励省直部门利用网站和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整合相关信息为企业提供服务。各省直部门建立微信公众号等信息服务平台,集体入驻"湖南微政务"微信矩阵;整合各省直部门网站和有关信息系统,统一纳入省政府门户网站和信息平台;建设全省投诉举报统一平台,实现"一点投诉、全网响应、答复";搭建政府投融资信息服务平台,开展企业与金融机构融资对接活动、上下游企业合作对接活动;继续完善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管理等部门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为企业和公众提供信息服务的水平;建设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对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全过程进行信息管理。(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省网信办、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政府金融办、省地税局、省安监局、省国税局、省科技厅、省、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时间要求:持续实施)
  
  (五)拓展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应用领域,建立健全守信激励机制。在财政资金补助、政府采购过程中,要查询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或要求其提供具备资质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积极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业务系统与信用记录系统对接,实现财政资金申请时,自动查询申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相关信用信息。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实行行业分类监管,同等条件下,对诚实守信者实行减少监管频次、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支持激励政策。(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工商局、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地税局、省安监局、省国税局、长沙海关等有关部门,时间要求:2015年12月底前出台并实施)
  
  (六)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加强统计监测和数据加工服务。建立各行业、部门、企业信息归集机制,根据宏观经济数据、重点行业(领域)数据、产业发展动态、市场供需状况、质量管理状况等信息,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加强跨部门数据关联比对分析等加工服务,充分挖掘数据价值,提高宏观经济分析的及时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前瞻性,把握全省经济运行的基本态势和发展趋势。加强*、治安、金融安全监管等大数据分析研判应用工作,提高经济运行监测预测和风险预警能力,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合理引导市场预期。(责任单位:省统计局、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政府金融办、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时间要求:持续实施)
  
  (七)发挥政府组织协调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和行业组织运用大数据完善服务。依法有序开放政府信息资源,切实发挥信用信息特别是来源于大数据的相关信息对于决策、防风险的重要作用。鼓励和支持银行、证券、信托、融资租赁、担保、保险等专业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商会等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探索研究行业数据开放办法和具体措施,依托大数据更加便捷地为企业提供服务,同时有效防范经营风险。支持和推动金融信息服务企业积极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发新产品,切实维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责任单位: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监局、湖南证监局、湖南保监局、省民政厅、省政府金融办、省网信办、各级人民政府,时间要求:持续实施)
  
  (八)创新市场经营交易行为监管方式,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2016年基本整合建成我省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及时公开监管信息,形成监管合力。制定下发省政府关于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强化税收征管工作的意见,完善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机制,推广应用金税三期决策支持(风险管理系统),整合所有涉税信息,开发全省综合治税信息共享平台,强化事中事后税收征管。普遍推广"双随机"抽查机制。编制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信息化三年规划,启动实施"智慧食药监"一期工程建设,开展基层食品药品大数据监管试点。依托省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建设全省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数据库、电子证照库和市场主体数据挖掘系统。建立节能监察结论约束机制,将节能结论信息纳入湖南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环保厅、省商务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安监局、省、省发改委、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等有关部门,时间要求:2015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九)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约束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全面建立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要求市场主体以规范格式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信用承诺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接受社会监督,并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参考。(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时间要求:2015年广泛开展试点,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十)建设完善全省统一信用信息交换平台,实现信息共享。逐步连接省(中)直各部门数据源,尽快形成省、市、县市区三级信用信息平台体系,实现各地区、各部门信用信息共享。具有市场监管职责的部门在履职过程中要准确采集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建立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省信用主管部门要加快整合金融监管、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法、安全生产、质量监管、统计调查、公安大数据等领域信用信息,统一纳入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各级人民政府,时间要求: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十一)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快建立工商、金融、财税、食品药品、安全生产、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等领域的失信黑名单制度,及时将黑名单信息推送到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失信黑名单信息有序共享。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等部委要求,加快制定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88号)的具体措施。以《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实施为突破口和示范,推动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对纳入黑名单的市场主体在项目核准、银行信贷、土地使用、采矿权取得、政府采购、行政许可、证券融资、政策性资金和财税政策扶持等方面予以限制。(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工商局、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省安监局、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等有关部门,时间要求:2015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十二)建立产品信息溯源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食品、药品、农产品、日用消费品、特种设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产品的监督管理,利用物联网、射频识别等信息技术,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服务政府监管和社会公众查询。启动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全品种全覆盖,试点食品重点品种、重点企业产品追溯和实时监测,推进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创建工作。研究搭建包括农产品信息溯源系统在内"湖南智能农业云平台"。(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网信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农委、省、省经信委、省发改委,时间要求:2015年12月底前出台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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