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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智能交通仍处于发展期 需解决多方面问题

来源:中国安防展览网整理 作者:编辑部
2014/10/15 10:38:0743164
  【中国安防展览网 企业关注】 第二届中国(绵阳)科博会10月16日将在绵阳召开。为确保科博会期间绵阳城区道路安全通畅,四川市公安交警部门启用了全息视频,沿线路段天网、地网将全部接到指挥中心后台,并利用北斗定位技术,使用智能交通诱导系统车辆行驶。

 

现阶段,智能交通的发展可谓方兴未艾。尤其是在国内,经过了十多年的发展,我国智能交通产业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推进而开展的如火如荼。但是,必须要指出的是,我国智能交通产业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仍将处于发展期,面临诸多问题。

1、产品鱼龙混杂,质量不一

目前涉足智能交通领域的企业众多,产品鱼龙混杂。虽然很多智能交通产品的价格很低,但普遍存在性能不稳定、后期运维费用居高不下等缺陷。而且,很多厂商的前端产品与后端平台难以兼容,专业化生产程度较低,这些都影响了智能交通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2、发展不足,要看后期

从行业规模来看,我国智能交通行业尚不足400亿,而美国智能交通行业的收入已达到1118亿美元,我们的近邻日本的智能交通行业的市场份额也达到了377亿美元,是我国的6倍。而从智能交通的发展特征来看,我国以硬件投入为主,占投入总金额的80%以上,而欧美发达国家的智能交通投入主要集中于软件与服务方面,因此我们在软件方面还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3、车联网发展不足

目前我国车联网应用受用户欢迎的主要是在车载导航和高速公路电子停车收费方面的功能。这是基于RFID(射频识别技术)、DSRC(专用短程通信技术)等技术的识别系统和车载信息服务系统中的电子地图、导航定位等服务,已经应用得比较成功。而在其他技术领域,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大多数还在试用阶段,迟迟未能推广应用。甚至有的用户担心车联网技术发展在为人们驾驶提供了进一步安全保障的同时,也可能让人们增加操控汽车的难度。同时,还有用户认为,车内半导体数量增多会加大电磁干扰,进而增加了安全隐患。

此外,目前车联网的商业模式不清晰、行业标准缺乏以及网络覆盖与带宽等因素,又进一步拖累了车联网技术发展的脚步。大多数汽车厂商并未用互联网思维颠覆固有的汽车产业模式,互联网元素只是汽车的附加功能。目前的车联网系统大多选择在Linux或Android系统基础上重新开发,但是出于安全性等问题考虑,很多企业不愿开放自己的系统,各系统无法兼容,不同系统间无法访问。

4、设备商与集成商之间的矛与盾

目前智能交通发展有两个明显的态势:一方面,集成商开始设备产品自给化,纷纷投资成立专攻智能交通设施设备的子公司,通过多种方式以求多类别系列产品,降低项目成本;另外一方面,设施设备商越来越多的接手系统集成类的项目。

于是又出现了以下两个问题:

设备商会不会集成化,成为集成商,抢占市场份额

以大华、海康为代表的设备供应商对外公开的口径是:不做系统集成商,专心做设备供应商,甚至某家企业对内销售人员的业绩考核时,只计算系统集成项目中的硬件产品销售额,集成部分的收入不算在考核业绩内。但是我们也经常会在市场上看到两家企业拿下大规模的以交通视频为主要建设内容的系统集成类项目。

就现阶段而言,我更相信“不做集成商”是两家的真实表达。根据统计,2012年两家企业重点开拓的交通业务领域电子警察、卡口、视频监控等交通视频细分行业,产品销售量就已经排名。巨额的产品销售收入;视频类产品多年的销售、维护维修经验;相对简单的采购支付流程和较短的回款周期让系统集成项目不那么诱人,毕竟系统集成项目的回款状况越来越差,项目验收的日期越拖越久,项目的非技术性后续问题越来越多。只做硬件产品销售远比做系统集成项目省心,并且现金流更好,资金风险更小,虽然两家上市公司都不缺钱。两家企业对继续拿集成项目,解释是“不得不做”的项目,业主“强加”过来的项目,为了获得项目中硬件产品的销售,也“不情愿”的接手项目,为了在集成商项目中完善基于智能交通产品的整体解决方案。

集成商产品化,扶持不是长久之计有自己的销售能力才是发展之本

除了在企业发展初期就以产品商为定位,后期逐渐开拓系统集成业务的南京莱斯、浙大中控、连云港杰瑞、上海宝康等公司外,早期以系统集成商为市场定位,现在开始加入产品供应商角色的企业,产品子公司或者部门发展大都会遇到市场、销售的困境。依靠背后的集成商给与产品业务初期的支持,内部优先采购,产品团队得以快速发展。但看上去一体经营的集成业务和产品业务,在公司内部核算也都是需要分开单独进行,因此这种扶持只能是短期有效的。集成企业对外采购产品,也需要考虑成本和价格的控制。供集成业务部门采购选择的产品,内部产品部门只是其中一个选项,市场上还有很多的选择空间。初期发展阶段,产品的核心技术掌握、成本优化等方面大多都不具备优势,从这个角度看,集成商的支持并没有给与产品团队多大的利好。

从产品在市场中获得其他客户订单的可能性角度看,有了背后集成商的控股或者参股烙印,如果产品在技术和成本上不具备较大的优势,其他集成商客户可能会以“同等条件下不购买竞争对手产品”的理由拒绝这个采购渠道。看上去在创业初期能获得来自背后集成商给与的资源支持,并不持久,而且将可能会成为市场竞争的绊脚石。

从集成商产品化的收购产品类公司、完全自建产品类团队等几种方式来看,收购方式比自建团队方式发展速度更快,市场适应性更好;收购既有技术能力也有市场销售能力的方式比只收购有技术能力的企业方式更好。

集成商企业中的产品团队创业发展困境如果从一个独立企业的角度看,实为正常的企业发展轨迹。只是有时候我们对大型系统集成商旗下的产品寄予了更多希望,不自然的认为他也会比较快速的在行业站稳脚跟,获得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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