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醒停车难也不可乱停 爱车“受伤”不值
- 来源:中国安防展览网整理 作者:编辑部
- 2014/7/24 10:37:102745
一、防止被贴条
选正规停车场
停车重要的是选好地方,不能跟选饭馆似的,哪儿人多选哪里,而是应该选择正规的停车场停放车辆,否则被贴条罚款是难免了。选择正规的停车场,除了可以避免被罚款,还能保障爱车的安全。停车时把车停到有正规工作人员看管的停车场内,虽然会花费一定的停车费,但可避免因停车对车的损伤,以及贴罚单、丢失车内物品甚至被盗等情况的发生。特别是现在许多城市中的停车场都安装了监控摄像头,对车辆的安全有一定的保障。特别适合过夜车辆的停放。
请不要“跨界”。
即使停放在正规的停车场也要按照规矩停车。有的时候,在停车场中虽然画了线,但很多时候能停两辆车的地方却被一辆车占据着,这样于人于己都不利,轻者剐蹭,重者还可能被拍照发到微博上。所以车主们不要为了自己方便,而影响别人停车。特别是停车位紧缺的地方,你让苦苦寻找车位的人情何以堪呢?
二、占了私家车位后果很严重
由于私人车辆的激增和小区规划的滞后,如今,停车位的"先天不足"成为国内很多小区的真实写照,由此容易引发很多的停车纠纷。
警方提醒停车难也不可乱停 爱车“受伤”不值
进入小区临时停车,或是认为可能会占用别人的私家车位,车内好留一个醒目的联系电话。车位紧张大家都能理解,一旦确实需要挪车,也方便及时和车主取得联系,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莫强占他人车位
在炎炎夏日或是在冷冷寒冬,看着自己的车位停着别人的车而自己的车又没地方停放,那种愤恨很多车主都是经历过的。因此,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好不要占用私家车位,一旦临时占用好还是能够在醒目的地方留下联系电话。否则,你的车就可能摊上事儿了,摊上大事儿了!
三、坡道停车防溜车
停车一定要拉紧手刹
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增大,许多地方的停车位满足不了需要,不少车主不得已将车停在坡道之类的地方。车是停好了,可就怕它往下滑。一旦溜车,轻则伤车,重则伤人。因此,把车辆停在坡道上一定要用力拉紧手刹,手刹不仅要拉上,有时还要拉到底,而事实上很多车主不舍得将手刹拉到底。不要舍不得,否则后果很严重。
坡道停车是门技术活不要轻易尝试
当然,一旦坡度过大,仅仅是拉手刹还是不够的,一定要配合档位的使用。例如:车头朝向下坡:手动挡可以挂入倒挡,拉紧手刹。自动挡挂入停车挡,拉紧手刹。反之,如果是车头朝向上坡:手动挡可以挂入前进挡(1挡),自动挡一样挂入停车挡,然后拉紧手刹。有条件的话可以在车轮下放砖块或者石头等障碍物,以防溜车。
但是切记,在下次起动车的时候,一定不要忘了把挡位挂到空挡然后起步。另外,有条件,还是应将车停在平整的车位上,无论对于车辆本身还是安全角度,都应如此。
四、下地库停车不仅要慢还要多看
进出地下车库,室内外光线亮度反差很大,容易导致视线瞬间模糊。因此,进入车库的步,首先要开启大灯。开灯可以帮助你尽快适应光线的变化,不仅可以看路,还能引起其它车辆或者行人的注意。
进出地库放缓车速
进入盘旋向下的地下车库,重要的就是控制好车速,可以选择挂低速挡行驶,同时把脚放在刹车上,一旦速度过快就能及时轻带刹车。
此外,进入车库,更要放慢速度并且按照标志和标线行驶。否则容易出现危险或造成车库内的拥堵。特别是雨雪天气,地库的地面往往特别湿滑,因此,跟车不能太近,速度也不能过快。
五、高速公路停车很危险
高速公路严禁停车
必须说明的是,除了车辆发生事故或者故障等必须停车的紧急情况外,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这真不是危言耸听,难道你没见过高速上逆行的奇葩吗?
在不得不停车时,车主需要谨慎操作、避免险情。按规定车辆禁止停在行车道上,而是要停在紧急停车带或右侧路肩上。停车前车主要观察周边的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提前开启转向灯后驶离行车道,停车时不要急刹车,要分次踩刹车减速,给后面的车辆警示;停车后需要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15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十米八米的地方放个三角牌真的不管用,想刹车也来不及了)。如果是夜间停车还要打开示宽灯、尾灯等;下车时驾乘人员要从右侧车门出来,并迅速转移到防护栏外侧路肩等安全地带之后再报警;如果车辆出现故障需要检修,好有专人在一边负责观察前后来车情况,这样如果遇到危险情况可及时发出警告、确保人车安全。后要提醒的是,在高速公路上停车,人千万不要坐在车内。
六、夏季停车前收好车内物品
由于夏季温度高,汽车容易遭受直晒,车内温度会非常高,留在车内的一些物品就有可能变成“毁车”的危险品。特别是打火机,这是危险、也是容易的物件。一些车主习惯随手将气体打火机放在仪表台上。一次性气体打火机中的气体会受热膨胀,塑料壳体会因受热而发生爆炸,一旦与车内一些油料、易燃物质等接近非常容易引发火灾自燃事故。
除了将易燃易爆的物品带走以外,车辆不是保险柜,车内不能存放贵重物品和疑似贵重物品的箱包。即使离开短短的几分钟也是非常危险的。很多车窗被砸的案例已经充分地说明了这一点。车辆被砸事小,一旦丢失笔记本电脑或者U盘那就可能事大了。因此,养成良好的习惯非常重要。
车内留存贵重物品,车窗容易被砸。就算物品损失不大,修车也很麻烦啊。
停车场免责案例
停车场私车受伤停车场却免赔?伴随着驾车出行的普及,因停车纠纷引发的诉讼也呈上升趋势。记者昨天从朝阳法院获悉,很多车主存在这样的认识误区:认为只要车停放在停车场内,发生车辆受损的情况,均由停车场“买单”。而事实上,停车场对于车辆受损并非全部担责,在三类情况下就免赔。
不要以为你将爱车停在停车场就安全可靠有保障了,在停车场爱车受伤的是事件也不少,停车场当然是有责任的,但如果是你自己的行为造成的,则停车场方面也不会给于赔偿。从以下几个案例中,能获取一些信息。
临时占道停车场无特殊约定不担责
案例:冉先生每天驾驶一辆雅阁车上班,因单位院内车辆已饱和,他将车停放在离单位不远的一处路边临时占道停车场,并办理了长期停车证,每月停车管理费100元。一天下班时,冉先生发现该车被盗,遂将管理该路边临时占道停车场的停车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车辆被盗的损失。
法院认为,路边占道停车场只负责为机动车提供租赁场地予以停放,其收取的费用仅是场地租赁费用而非保管费,因此路边占道停车场无须承担车辆被盗的赔偿责任。
点评:据朝阳法院法官介绍,以临时占道停车场为代表的场地租赁停车场,除车主和停车场另行专门约定成立保管关系的特殊情形外,在车主与停车场之间成立的是停车场地临时租用合同关系,车主交纳的费用仅是场地租赁费而非保管费,在停放车辆发生丢失、毁损时,停车场并不承担保管责任。
不过,临时占道停车场同时负有在显要处标明“临时停车场”字样,并且向车主发放的收费凭证上需明确标明,所收费用为停车场地租金费的义务。如未履行而致车主有理由相信与停车场形成机动车辆保管合同关系的,停车场仍应担责。
免费停车场无重大过失不担责
案例:杨女士驾车到某小区去看望朋友,将车停放在了该小区的地下停车场内。虽该地下车库有保安值班,但并没有人对杨女士的车辆履行收费手续。杨女士取车时发现车身被人为划伤,因协商未果,于是起诉要求物业公司赔偿车辆损失。
法院认为,因停车场并非收费停车场,杨女士亦未交纳停车费,故双方之间成立的是无偿保管合同关系。物业公司在停车场内设有专门值班人员,并有保安定期巡逻,已尽到妥善管理义务,无证据证明物业公司对车辆损失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法院判决杨女士败诉。
点评:如果是免费停车,停车场仅在其对保管车辆的毁损、灭失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如果是商场、饭店等消费性场所提供的“免费停车”,应是商家提供给顾客的一项配套服务,是有偿商业行为,在该情形下停车场不能定义为免费停车场,对停放车辆的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如是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非消费性场所的免费停车场,停车场无故意或重大过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托付保管物品被盗不会赔偿
案例:郭先生驾车去某商场购物,将车辆停放在商场地下停车场内并拿了计时收费凭证。购物后取车时,他发现车锁被撬,致车辆损失、车内的一台手提电脑等被盗。为此,郭先生向商场索赔修车费及被盗财物的损失。
法院认为,郭先生在存放车辆时没有将车内手提电脑等贵重物品交付管理人员单独保管,也没有明确告知停车管理人员车内有贵重物品的情况,难以认定其与商场之间就车内物品另行建立了保管合同关系,法院判决被告支付郭先生的修车费,但驳回其要求赔偿车内物品损失的主张。
点评:车主将车辆停放在停车场,如果欲一并就车内物品与停车场达成保管合同,需另行就车内物品与停车场缔结保管合同,并交纳相应的保管费用。郭先生既未将车内的贵重物品交付停车场管理人员,也未将贵重物品放置车内的情况明确告知停车场管理人员,该情形下车内物品不应在赔偿范围内。
停车场需注意地方很多,即使停车难,也不可乱停车,否则到时候,受伤的是你的爱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