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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加快展面临挑战 信息化建设从四观入手

来源:中国安防展览网整理 作者:编辑部
2014/6/16 18:43:011936
  【中国安防展览网 企业关注】智慧城市建设热情不减,一方面是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自然导致,另一方面也是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才有的结果。用智慧的方式应对城市化的挑战,推进信息化城市消费,要求城市树立动态观、链式观、创新观、协调观。
  
  中国面临城市化的挑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城市迅速发展,城镇化进程的速度达到世界同期的两倍。1980年世界城镇化率平均为40%,而当时中国不到20%。30年后,2011年,中国的城市化率超过50%,达到世界平均水平。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约瑟夫·尤金·斯蒂格利茨甚至把中国的城市化与美国高科技并列为影响21世纪人类发展进程的两大关键因素,并指出新世纪中国大的挑战和机遇正是来自城市化。
  
  城市作为人类社会的核心形态、未来社会发展的方向,已成为性共识。但城市规模的扩大也带来了“城市病”,环境、交通、能源、服务等各方面的压力成倍数增长。
  
  用智慧解决城市病
  
  智慧城市作为大集成者,将突破传统城市中的种种不可能、彻底改变社会生活,帮助解决现在的“城市病”。
  
  如基于智慧城市的市民服务平台,围绕市民,整合市政大厅、社区服务站、智能电视、智能手机、PC等各类终端,为市民提供一站式服务,方便快捷,实现公共资源的均等化配置。围绕市民这个主体,形成一张覆盖智慧医疗、智慧教育、食品药品安全溯源等体系的民生安全网。
  
  再如智慧城市加快信息化与传统产业的深度融合,提升传统产业的效率,并催生新的业态。只会从城市的信息化建设自去年年底,公布了68个批入选的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区),标志着城市促进信息消费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半年来,各城市在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实践过程中,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全面深化了对信息消费内涵的理解,不断增强了对信息消费作用的认识,逐步明确了推进信息消费的具体方式。
 
  在城市信息化的建设中准确理解信息消费,是非常重要的。如何准确理解信息消费,可以从四个维度入手,树立四种“观”,即从内涵的发展演进维度,树立“动态观”;从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树立“链式观”;从促进城市的转型发展维度,树立“创新观”;从推动工作的跨部门配合维度,树立“协同观”。
  
  内涵演进的“动态观”
  
  目前,对信息消费的理解,政产学研各界有许多种观点,有广义的理解,也有狭义的理解;有从内涵到外延进行阐述,也有从直接到间接进行的定义。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对信息消费的定义是居民和政府部门对信息产品或信息服务的终使用。概括起来是“64”体系:6类信息产品,包括功能手机、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微型计算机、智能电视、IPTV终端等各类网络化终端产品;4类信息服务,主要包括语音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信息内容服务以及软件应用服务。
  
  在实践中,我们应该认识到,信息消费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其内涵将会随着信息通信领域的技术进步、产品更新、网络演进、应用创新等产业关键要素的变化而不断升级。正如工信部电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所长鲁春丛指出的:信息消费是一个动态的概念,未来,随着新一代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的快速发展,云家电、智能穿戴设备、物联网、电子导航、智能安防设备等各类网络化终端产品,将成为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又一支重要力量。
  
  可以预见,今天的“64”体系,未来将会成为“NN”体系。城市在促进信息消费实践中,既要以“64”为指导,也要适度前瞻,把握未来发展趋势,积极研发生产各种新型智能终端产品,开发各类新型信息服务;既要以目前的指标体系进行科学的统计分析,也可以积极探索,尝试建立适合本市特点的、涵盖更多新型信息消费内容的指标体系。
  
  经济发展的“链式观”
  
  信息消费,从字面意思上给人的感觉就是消费,而且许多人目前对信息消费的认识也仅局限于消费层面。事实上,信息消费的内涵非常丰富,它不仅是指对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的消费,也包括对信息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及供给,还涉及对该领域的投资,是一个以消费为导向的“投资-供给-生产-消费”的信息消费链。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中指出,促进信息消费的内容包括加快信息基础设施演进升级,增强信息产品供给能力,培育信息消费需求,提升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涵盖了“投资-供给-生产-消费”整个链条。
  
  信息消费概念的提出,代表了一种新的“生产-消费”理念:以消费为导向的生产,确保不会出现产品过剩和积压;以消费为终目标的供给,能够有效避免产能过剩;以扩大消费为目的的投资,为资金投入选择了佳的方向。
  
  在促进信息消费工作中,城市不仅要鼓励对信息产品和服务的消费,而且要加大信息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力度,不断增强供给能力。在资金投入方面,加大向宽带、4G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倾斜力度。
  
  转型发展的“创新观”
  
  “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和地区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只有勇于创新、善于创新,才能有效解决前进道路上遇到的各种新问题。
  
  促进信息消费,对于城市的发展而言,是一个新的机遇。应将促进信息消费融入城市经济社会建设全过程,将信息消费的理念作为城市发展的指导,围绕城市的发展定位,努力推动城市的信息化建设。在信息基础设施方面,不断加强投融资方式的创新,加强基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方式的创新,加强政府、运营商以及其他企业合作模式的创新;在产业转型升级方面,不断加强科技研发,增强信息产业的竞争力,促进新一代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在生产管理方面,不断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提升生产管理的效率;在民生方面,围绕社保、医疗、教育、养老、就业、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创新服务方式和内容,着力破解公共服务资源短缺失衡、区域城乡差距扩大、均等化普惠化水平不高等问题。
  
  相互配合的“协同观”
  
  我们在与一些地方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交流时,经常会听到询问:信息消费与智慧城市、信息惠民、两化融合以及一些行业的信息化是什么关系?事实上,信息消费和其他几个概念关系非常密切,只是侧重点有所不同。但从某种意义上讲,信息消费的范畴可以涵盖其他内容,比如,国务院在《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中提出了促进信息消费的措施,包括“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加快实施信息惠民工程”、“加快推进企业信息化”,还包括“实施教育信息化三通工程”、“推进医疗资源共享”等行业信息化的内容。
  
  信息消费内涵如此丰富,涉及的部门又很多,这就需要在促进信息消费实践中,要有统筹规划,做好顶层设计,要努力形成跨部门联合推进的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信息资源跨层级、跨部门共享,发挥信息共享在促进多部门合力解决社会难题中的关键作用,形成上下互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总体而言,由于信息消费理论仍然处于不断完善过程中,也没有太多成熟的经验供借鉴,需要在实践中边建设边总结,不断认识理论、丰富理论、发展理论。我们应将信息消费看作未来发展的一种客观方向,在政策制定、资金投向、资源配置等方面能够向信息消费相关领域进行倾斜,而不应将信息消费看作一个简单的消费增长、GDP增加的结果;应将信息消费看作促进城市创新发展的一种方式,是城市转型发展和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通过一系列措施的实施,推动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而不应该将促进信息消费看作城市终追求的目标。(本文根据工信部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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