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链基本成型 智能终端应用前景乐观
- 来源:中国安防展览网整理
- 2013/2/27 14:46:161221
产业链基本成型,盈利模式渐趋成熟
智能终端安防应用作为一个新兴的产业,产业链模式势必会和传统安防产业链有所不同。就智能终端安防应用而言,产业链由硬件生产商、软件提供商、运营商、平台提供商等构成。他们紧密合作、优势互补,形成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链条关系。其产业链模式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类。
1、以运营商主导的产业链模式
近年来,中国安防监控市场迅速发展,吸引了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等通信企业的大举进入。深圳中兴力维技术有限公司行业市场总监张庆表示:“随着云计算技术的不断成熟、商业化渗透与应用的逐渐增多,电信和宽带运营商正逐步加大在智慧城市等领域的投入,尝试建立统一的云计算平台,推出安防等一系列业务。”目前,三大运营商基本上都已经推出基于各自标准的手机视频监控业务。如中国移动在家庭安防领域主推的“G3大眼睛”和“小门瞳”,中国联通在交通领域主推的“沃看路况”等,主要面向政府、行业客户、大企业客户这三大类客户。除此之外,运营商还扮演着带宽支持的角色,同时部分楼宇厂商也会选择与之进行合作,福建省冠林科技有限公司产品规划部经理张展林谈道:“对于冠林来说,我们已经充分做好与运营商平台对接的准备,借助于运营商平台优势,然后将智能家居终端设备部署运营商的平台上,组建移动互联家居管理系统,不仅可以给运营商提供增值服务的平台,同时也为公司的产品销售提供一种新的模式尝试。”还有部分推出智能家电的厂商会与电信、联通进行合作,通过绑定销售方式,达到既卖手机又绑定家庭安防的目的。
在这一产业链模式中,运营商既作为智能终端APP安防应用的提供者,直接向用户提供APP安防业务,又是提供数据传输、服务器平台的网络服务商。在现阶段,运营商如何依托自身的客户资源和网络资源,大力推广带动智能终端APP安防应用,是运营商保持在智能终端APP安防应用主导权的关键。
2、以安防厂商主导的产业链模式
据了解,部分APP安防应用软件是由安防厂商自主开发,如门禁、视频监控客户端软件,然后将其上传到第三方平台,如APPstore、安卓市场等,供广大用户下载使用。在这种发展模式中,安防厂商担当主角。泰科安防设备亚太区市场传讯经理陈怡表示:“对泰科来说,主导者是厂家,泰科将研发的相关软件放到APPstore上,其只是作为一个下载的平台。”但由于目前国内用户大多习惯使用免费软件,且一旦推出收费软件,势必会有竞争对手推出免费软件,进而影响其市场覆盖率和用户使用量。基于此,目前均是免费提供配套的智能终端软件,用户需要支付的就是流量费。而单纯靠提供软件赢利很少甚至为零,基本如杭州立方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市场部产品经理邵麒所说,“目前还没有形成完整的有盈利的产业链。”
如何平衡这种高付出和低回报?深圳市和邦腾飞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技术总监冉权江说道:“智能终端软件仅仅是辅助软件,要实现盈利还需要通过其他方式,如对APP安防应用软件植入广告联盟的广告代码,以广告联盟的点击率获取利润,然后再从广告联盟分成。”当然,部分提供停车类APP应用的安防厂商会另谋利润增长点,跟一些商场进行深度合作,帮助商场管理者有效掌控商场周边的停车情况,如车位引导、方向定位等。合作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商场管理者需要支付一定的软件费用,安防厂商吸引该商场的商家在该类软件上投放广告,然后将所得利润返回一部分给商场管理者;一种是安防厂商完全提供免费软件供商场管理者使用,而后续的全部利润所得都归安防厂商所有。
在这一产业链模式中,安防厂商不仅是安防应用类软件的,也是智能终端产品生产者。未来要想在智能终端安防市场长久立足,还需要细分市场,为用户提供个性化产品或服务。
3、以云服务平台提供商主导的产业链模式
平台提供商一般是指,面向所有软件开发商和用户且在市场已形成一定影响力的平台,他们的主要盈利点在于收取平台管理和维护费用。除了借助已有的平台,有些安防厂商会自行提供服务平台,扮演平台提供商的角色。通过与运营商、代理商合作,与运营商建立相对固定的利润分配体系。例如,星谷的流媒体平台,基于标准的3GPP协议,后续不断添加模块,如:FLASH支撑模块、智能分析模块(专门智能分析的服务器)、点播模块、实时关键帧的获取模块(从流中截获图片做应用)、智能手机客户端模块(Android、IOS)等。
同时,越来越多的安防企业对云服务市场感兴趣。像海康威视已经发布针对民用市场的前端产品以及基于互联网云服务的“视频7”运营平台及配套终端软件。通过桌面电脑或3G智能终端,用户可以非常方便地与企业或家庭保持实时的视频联系。
产业发展的背后,是运营商、安防厂商、平台提供商等力量的互相博弈,各方都期望能在市场发展初期确立自己的主导权地位,从而占领未来发展的制高点。那么如何才能在智能终端安防应用市场分得“一杯羹”?值得我们思考和探讨。
延伸:移动智能终端及其管理
智能终端即移动智能终端的简称,由英文 Smart Phone 及 Smart Device 于2000年之后翻译而来。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发展司副司长陈家春对外透露,随着移动互联网终端和业务中恶意吸费、信息窃取、诱骗欺诈等行为的影响和危害更加突出,有关部门正在制订《移动智能终端管理办法》,保护消费者权益。 陈家春还透露,工[2]信部将修订进网检测技术要求,采取定期的拨测手段来加强个人信息的保护。同时,将开展移动互联网恶意程序的治理工作,研究制定移动互联网恶意程序检测处置机制,制定恶意程序认定和命名的标准,指导各省通信管理局和移动通信运营企业开展恶意程序的监测处置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