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开展整治活动规范电子警察设置使用
- 来源:东莞时间网
- 2009/6/23 10:03:061491
电子警察设置不合理要调整
交警部门表示,此次行动期间,将针对部分电子警察设置地点、设置数量、设置种类不够科学、不够合理的实际,重新进行调查研究,根据调研结果,综合各方面意见进行整顿和调整。
此外,交警部门还将加强对“电子警察”设置后的跟踪调查,定期检查“电子警察”设 置路段交通设施及实际通行情况的变化,如发生“电子警察”执法不符合设置路段交通设施和实际通信情况的,及时进行整改。
交通协管员不能使用移动测速
此外,交警部门将针对群众反映“电子警察”执法主体不规范,处罚通知送达不及时等问题,以交警大队为单位,在本辖区内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将存在的问题排查清楚,落实整改工作。交警部门将继续公开“电子警察设置点”。采取路面提示和媒体公开等形式,将全市新增的“电子警察”规定设置点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交警部门希望通过此次行动规范明确执法主体,规范警告标志设置。使用固定电子警察测速的路段,设置明显的测速设备。移动测速设备只能由交通民警使用,交通协管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不得利用移动测速进行执法。使用车载移动测速设备执法时,将一律使用制式警车。
交警部门还将规范执法资料收集程序。落实专人甄别“电子警察”收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资料,对未能准确反映机动车类型、号牌、外观等特征以及违法时间、地点、实施的,不作为处理依据,规范交通违法行为查询,完善交通违法行为邮寄通知、电子邮件通知机制。
限速设置不合理可重新定
明明是一条路宽车少的路,却限速40公里/每小时。交警部门表示,将组织开展限速设置排查,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限速路段,进行科学分析,倾听民意,按照规定进行调整。
通过加强与公路部门的沟通联系,共同研究限速设置路段问题,根据实际重新确定路段的限速,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路段限速不科学的问题。
考评不合格得“补课”
7月2日~10月10日,我市交警部门将以交警大队为单位,成立排查工作组,按照整治工作重点内容,开展对本辖区“电子警察”监控设施的排查工作,及时召开分析会,明确整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10月11日~11月12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派出工作组对各地工作进行考评。凡考评不合格的单位,将责令“补课”并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