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发布发展新质生产力三年行动方案
- 来源:咸宁市人民政府网站
- 2024/11/20 8:52:5240789
【智慧城市网 政策法规】11月15日,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政府发布《咸宁市发展新质生产力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方案》),旨在通过实施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创新驱动发展、绿色低碳发展以及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深化等四大行动,全力打造湖北省发展新质生产力先行区。
《方案》提出,到2026年,咸宁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10%,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28%以上,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7%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0%。
原文如下
咸宁市发展新质生产力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以及“两重”“两新”重大机遇,因地制宜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力争到2026年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10%,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28%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0%,全力打造我省发展新质生产力先行区,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实施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行动
(一)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推进冶金建材、纺织服装、机电制造等传统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深入实施制造业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和大规模设备更新工程,每年实施重点技术改造项目100项以上,工业技改投资年均增长10%以上。加快推进湖北金盛兰精品钢转型升级,建设工业4.0数字智能工厂,产值达700亿元,产能占全省比重达25%。鼓励精华纺织、汉麻生物、嘉麟杰纺织等企业实施“5G+纺织”应用,探索3D数字技术赋能,产值达300亿元。支持三六电机、灵坦机电、三环方向机等企业重点发展高效节能机电设备、智能机电设备及其关键零部件,产值达300亿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以下工作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重复列出)
(二)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实施新兴产业倍增计划,搭建运营好大健康、食品饮料、文旅、特色农产品供应链平台,以“用”为导向搭建科技创新供应链平台咸宁专区,推动大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制造、新材料、数字经济等产业突破性发展,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20%。围绕“医、药、养、健、游、护”发力,支持厚福医疗、稳健医疗、真奥金银花等企业发展智慧医疗病床、高端医疗用品、中成药等,支持红牛、元气森林、安利等企业开发保健功能饮料及特色茶饮,每年培养4000名学历教育护理人才,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产值达1000亿元。支持南玻光电等企业在手机零配件等领域巩固优势,强芯半导体、安芯美科技等企业在芯片封装测试等领域取得突破,通宇卫星通讯等企业融入全省北斗产业集群,滴水科技等企业引领人工智能突破性发展,产值达200亿元。以敏实、华舟重工、星光玉龙等企业为依托,推动相关企业向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应急装备、现代农机等领域集中,产值达280亿元。重点支持德国负碳、维达力、海威、平安电工等企业提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建立健全“链长+链主+链创”机制,构建新材料产业生态圈,产值达300亿元。全力推动“数化咸宁”建设,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市县中心城区建设覆盖率达90%,建成5G基站6000个,行政村5G通达率达100%;推进“智改数转”,打造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10家、省级40家;支持三赢兴科技、瀛通电子等企业创建工业互联网平台,全市重点数字平台达5家;支持“去哪儿网”华中总部基地、赛凡科技、方片互动等互联网企业发展壮大,发展直播经济;推进“上云用数赋智”,培育国家级两化融合贯标管理企业100家,数字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10%。(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政数局)
(三)布局建设未来产业。以未来健康、未来能源、低空经济等为重点前瞻谋划布局。围绕建设人形机器人为主的人工智能大健康产业基地平台,发展可穿戴医疗设备、助残助老智能设备等高端医疗器械;依托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推动5G/6G、元宇宙、人工智能等技术赋能新型医疗服务;打造集健康养老用品科创、制造、展示交易、仓储物流、大数据和金融等中心功能于一体的银发经济产业园。做好核电厂址保护,全力争取内陆核电突破,支持风电光伏本地消纳制氢,提前布局新型储能设备。依托嘉鱼阿洛亚通用航空机场建设临空经济区,推进航空培训学校、短途运输等项目,打造“通用航空+旅游”应用示范;积极招引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无人驾驶航空器研发制造与商业运营等企业落户,发展低空飞行制造业;支持赤壁中试谷·智能无人系统测试基地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政数局)
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行动
(四)提升市域科技创新综合实力。加速推进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咸宁功能区、咸宁市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持续推进科技创新“三个一百”建设,支持咸安区创建国家级创新型县(市、区)。实施咸宁(武汉)离岸科创园满园轮替计划,新引进企业不少于100家,在咸建设生产基地不少于80家。建成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6家、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新型研发机构20个、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12个、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23个。各县(市、区)围绕主导产业建成产业技术研究院1—2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五)提升产业关键技术攻关能力。依托香城智能机电产业研究院、赤壁市高质量发展研究院、国家饮料检验检测(计量)中心等建设中试基地、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支持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7%以上,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规上企业销售收入比重达2%,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达42%。每年选派20名左右科研人员担任“科技副总”,通过“揭榜挂帅”“定向委托”等方式集中攻关耐高温复合材料、桂花香精提取、香气留存等关键核心技术,每年突破重点领域关键技术5项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六)提升科创成果转化应用能力。依托香城产业基金、吸收社会资本共同设立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推动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撬动性强、成长性好的重大科创项目落地。完善“政产学研金服用”成果转化体系,转化高价值科技成果100项,登记技术合同成交额达160亿元。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和专精特新企业、科创“新物种”企业增长行动,高新技术企业达680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0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3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突破300家,省级科创“新物种”企业达20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三、实施绿色低碳发展行动
(七)严格落实负面清单管理。制定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实施流域综合治理,强化生态环境硬约束机制。细化落实产业结构调整、绿色低碳转型产业发展相关规定,对符合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的项目,从生产、流通、消费等各环节给予支持;对不符合能效、环保、安全、质量等强制性标准的项目,一律禁止新建;排查淘汰落后工艺、装备和产品,依法依规关停退出;提高“两高”项目准入标准,健全“两高”项目准入前联合会商机制,落实压减产能任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资建局、市生态环境局)
(八)推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推动产业、能源、交通运输和用地等结构调整优化。培育国家级绿色工厂不少于30家,省级不少于50家,绿色产品5个,绿色园区3个。积极创建国家“以竹代塑”应用推广基地。加快通山大幕山抽水蓄能电站等重大清洁能源设施建设,清洁能源装机容量达3000兆瓦以上。加快钢铁、建材、火电等高耗能行业重点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力争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降幅达14%、用水量累计降幅达16%,单位国民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9%,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16%以上。加快长江咸宁港、咸宁国际陆港等建设,推进岳阳至咸宁至九江铁路、咸宁机场前期工作,补齐“公铁水空”多式联运体系短板。推进城镇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开展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考评。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壮大废旧动力电池、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等关联产业,省级及以上园区全部实现循环化改造,废旧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规模达200亿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资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商务局)
(九)健全绿色发展长效机制。建立“以电算碳”分析模型,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型。依托“中碳登”有序组织碳排放配额交易,推动履约率达100%。参与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机制,重点开发造林碳汇、并网光热发电等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加快建立碳普惠管理体系,激励引导中小微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的节能减碳行为。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拓展“两山”转化路径。推进生态综合补偿,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投放,用好碳减排贷款、排污权质押贷款和可持续发展双向挂钩贷款等碳减排支持工具。(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资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市人行)
四、实施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深化行动
(十)推进市场经济体制机制改革。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管理监督体制机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十大行动”,健全民营企业家座谈会、“5011”常态化企业帮扶提升行动等政企沟通协商机制,完善民营企业融资支持政策制度,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支持企业上市融资、挂牌融资和再融资。落实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新机制,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发展风险投资、耐心资本,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发展新质生产力。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素市场制度、产权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大幅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全面推进社会信用建设,强化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探索推进“新质生产力+标准化”深度融合,建立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标准体系。(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统战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工商联,市人行)
(十一)推进全面创新体制机制改革。一体推进科技教育人才事业发展,强化创新创造“主支撑”。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完善高校科技创新机制,支持湖北科技学院创建全国全省知名学科、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双高”建设、咸宁职教(集团)学校“双优”建设。完善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推进实施以增加知识产权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政策,设立科技人才服务专项。支持咸安区创建科创企业创新积分信用贷款业务先行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快优化专利、商标等公共服务效能,每万人高价值专利拥有量达1.8件。持续实施“招硕引博”“引才专列”“大学生引进计划”“才聚荆楚·志在咸宁”等重大引才聚才工程,力争引进培育具有高级职称的高水平工程师60人、高技能人才5000人、技能型人才30000人、优秀青年科技人才200人、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6个。〔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行,湖北科技学院、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咸宁职教(集团)学校〕
(十二)推进扩大开放体制机制改革。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中心,以12345热线创建全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推进评标快速纠错试点为抓手,全力打造全省最优、全国一流的营商环境新高地。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扩大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网办”范围。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全面对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持续推进外贸“三项工程”,推进咸宁海关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申报建设保税物流中心,积极培育海关高级认证企业(AEO)。完善中欧班列“长江号”“桂乡咸宁”对外开放出口建设运营机制。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加快培育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积极参加广交会、进博会、服贸会等经贸活动,持续举办“一带一路”赤壁青砖茶产业发展大会,全市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速达10%。(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数局)
为保障行动方案实施,建立由市长为召集人,常务副市长为副召集人,各位副市长和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共同参与的新质生产力发展协调推进机制,负责统筹协调、产业研判、创新驱动、企业服务、调度评估等工作。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细化任务清单和项目清单,组织开展实施效果评估,及时复制推广先进经验,共同推进行动方案落实落细落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