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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团体标准《安全防范人脸识别数据安全管理规范》参编单位的通知

来源:浙江省安防协会
2020/3/18 10:19:4134722
  【安防展览网 协会要闻】3月17日,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发布关于征集团体标准《安全防范人脸识别数据安全管理规范》参编单位的通知,内容如下: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协会已批准了团体标准《安全防范人脸识别数据安全管理规范》制定项目(项目编号:T2020-005)立项。现面向社会征集该标准参编单位,现通知如下:
 
  一、参编原则
 
  自愿、公开、公平、公正。
 
  二、参编单位范围
 
  从事人脸识别领域相关产品的技术开发、产品设计与生产,安防系统集成与应用等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并在相关领域具有特别学术成就、高科技成果、成功案例或具备一定行业代表性。
 
  三、申请程序
 
  1. 参编单位提交企业及人员信息表(见附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 协会秘书处在收到申请单位递送的全部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参编确认函发送申请单位;
 
  3. 申请单位在收到参编确认函后5个工作日内交纳参编费用。
 
  四、参编费用
 
  参编单位需支付参编费3万元,用于标准编制中相关会议、调研、咨询、发布,以及标准宣贯落地等工作。
 
  五、参编单位权利与义务
 
  1. 参编单位享有以下权利:了解标准的编写计划,以及详细编写范围、进度等情况的权利;列席编写工作会议的权利;对标准编写内容技术要点提出建议,提请讨论协商的权利,但终决定权由编写组表决通过。
 
  2. 参编单位应履行以下义务:对标准编写过程中所涉及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和数据,具有保密义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应提供行业新技术动态和咨询;积极支持与配合参编工作;在技术、管理等对外宣传的各个领域中应与起草组口径一致,如有异议可以内部协商解决;遵守并执行主编单位的各项决定和规定;及时交纳足额费用。
 
  六、其他要求
 
  1. 可打印或使用蓝色或黑色签字笔填写申请表格,不得涂改;
 
  2. 所填内容须真实有效;
 
  3. 请将表格寄至: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秘书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小龙驹坞79号,邮编:310023)
 
  4. 联系人:王树林、胡笑,联系电话:0571-56078188转7013、7002,电子信箱:zjafxh@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1. 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申请表
 
  2. 团体标准起草单位推荐人员登记表
 
  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 
  2020年3月17日
相关资料下载: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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