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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印发重型货车安装应用智能监控设备试点工作方案

来源:IOV114
2022/6/27 10:41:4138445
  【智慧城市网 城市在线】IOV114获悉,为扎实推进重型货车(用于公路营运的半挂牵引车以及总质量为12吨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安装应用智能监控设备,日前,江苏省印发重型货车安装应用智能监控设备试点工作方案。江苏省将以无锡为试点城市,本着“先试点、再推广”的原则,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方式,第一年完成安装应用不低于1万辆,第二年在无锡全市进行推广,第三年查漏补缺全覆盖,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无锡市重型货车智能监控设备安装应用、实施动态监管。在无锡试点工作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制订配套政策,并在江苏省逐步推广。2023年底前将印发总结推广实施方案。
 
  主要任务
 
  Part 1. 启动试点工作
 
  制定重型货车智能监控终端、平台、通信协议等技术要求,为试点工作提供标准依据。在试点基础上,充分考虑重型货车特点,制订出台地方标准。2022年6月底前发布技术要求,2023年发布地方标准。
 
  修订《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及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的《江苏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苏交执法〔2020〕25号),为重型货车动态监管提供依据。
 
  Part 2. 提升监管能力
 
  积极推进全省统一的监管平台建设。按照数字政府建设要求,立足省、市、县、企等多方共用,充分考虑重型货车运行监测、风险预警、监管督办、考核统计等功能需求,整合“两客一危”系统功能,实现“两客一危一重货”车辆智能监管全覆盖,对接省一体化综合监管平台,实现部门数据互联互通,满足政府监管需要。2022年底前完成监管平台一期建设,2023年全面完成建设。
 
  Part 3. 设备采购安装
 
  由无锡确定采购设备目录,经试点工作确定的采购安装牵头单位按照招投标相关规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购买合同。采购完成后,由采购安装牵头单位具体负责智能监控设备的安装、调试和数据接入。过程中,交通运输、银保监等部门要做好配合指导,结合实际做好安装的组织安排。同时按照“边安装、边接入”的原则,指导做好设备的参数设置,确保终端数据实时接入监管平台。
 
  Part 4. 加强运行保障
 
  通过试点探索出一套可持续可推广的企业监控、部门监管和运营维护的模式和机制。要充分调动保险、设备生产厂商、技术开发公司、通讯运营商、货运企业和业户等多方积极性,探索形成可持续的日常终端通讯运维和动态监控管理的有效运行模式,切实压实重型货车企业、业户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提升道路运输安全水平。
 
  Part 5. 强化保障措施
 
  经费保障。要通过试点探索可持续可推广可复制的经费保障模式。试点工作所需终端的安装和日常运维及监控费用,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按市场化方式,在不增加货车车主负担的前提下,多渠道筹集解决。政府对智能监控设备安装按1000元/台标准予以补助,补助资金由省、市财政按1:1分摊。无锡可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地方财政支持力度。
 
  政策引导。针对市场准入、年检年审、日常监管、信用奖惩等,就安装应用制订引导性政策,保障试点落地见效。
 
  服务引导。在试点中探索通过智能监控设备应用,与用户进行信息交互共享,为重型货车企业、业户和驾驶员提供路况信息、交通管控措施、路段天气情况等服务,充分调动业户安装使用智能监控设备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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