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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制定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来源:大宁网-宁德晚报
2017/3/7 9:07:4739806
  【中国安防展览网 城市在线】发生自然灾害时,相关部门该如何进行应急处置?灾害过后,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将如何得到保障?日前,宁德市政府办印发《宁德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为这些问题给出了“答案”。其中提出,灾害稳定后,对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实施过渡期生活救助,一般为3个月,视情可延长至6个月。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四级
 
  据悉,预案所称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暴雨洪涝、台风、干旱、风雹、暴雪、低温冷冻、雷击、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风暴潮、海啸、森林火灾等。
 
  该预案适用于宁德市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工作。当毗邻省份或设区市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并对宁德市造成重大影响时,按照该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核事故应急等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政府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时,可根据需要参照该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根据突发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Ⅰ、Ⅱ、Ⅲ、Ⅳ四级。其中,在宁德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特别重大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Ⅰ级响应:死亡50人以上(含本数);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50万人以上;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0万间或3万户以上;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150万人以上;市政府决定的其他条件。
 
  农村住房倒损,将引导到城镇购买住宅
 
  在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方面,预案提出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损农村住房恢复重建等多项规定。
 
  根据预案,灾害稳定后,对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实施过渡期生活救助,一般为3个月,视情可延长至6个月。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各级政府为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根据县级政府或县级民政局、财政局的冬春救助申请报告,结合灾情评估情况,市民政局将会同市财政局提出自然灾害冬春救助资金分配方案,报经市政府同意后下拨,专项用于帮助解决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吃饭、穿衣、取暖等。此外,对于倒损农村住房恢复重建上,宁德市将提倡集中重建,鼓励统规统建,允许统规自建和分散重建,引导到城镇购买住宅。建房资金通过政府救助、群众自筹、社会帮扶、政策扶持等多种途径筹资。
 
  救灾物资,在灾害发生12小时内运抵灾区
 
  值得一提的是,预案中还明确了相关保障措施。如物资保障方面,宁德市将合理规划、建设各级救灾物资储备库,按照国家《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库的仓储条件、设施和功能。沿海各县(市、区)救灾物资储备库建筑面积不少于700平方米,山区各县建筑面积不少于630平方米。
 
  同时,完善救灾物资市、县、乡三级保障体系。沿海各县(市、区)储备救灾帐篷不少于100顶、救灾棉被不少于2000床,山区各县储备救灾帐篷不少于50顶,救灾棉被不少于1000床。同时,储备棉大衣、毛巾被、床架、草席、毛毯、衣服等救灾物资。对于不易储存的食品及其他物资,同当地厂家或商家签订供货协议,以确保灾害期间根据需要随时购买并调运。
 
  此外,建立完善全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信息系统,制定完善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健全市救灾物资紧急调拨制度,确保救灾物资在灾害发生12小时内运抵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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